供应 供应信息
12 01 2015

陕西省著名商标质押评估  著名商标评估  驰名商标评估

当前位置: 首页>商务服务、广告 > 其他商务服务 > 会计服务
来源:[北京中金浩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王女士
手机:18600265582
电话:010-67126207
传真:010-67126207
QQ:2320251595
Email:wangqinghua516@126.com
地址:北京北京市北京市崇文区广渠门内大街90号新裕商务大厦A坐507室
品牌:0
价格:面议 元/0
供应地:北京北京市
产品规格:0

商标权质押贷款作为企业融资的一种新渠道,得到了国内多省市政府部门的鼓励与支持,各大商业性银行也对一些信誉度较高的企业发放了质押贷款,主要以曾获得省著名商标或中国驰名商标的企业居多。商标质押贷款的授信额一般不超过评估值的50%,期限一般为一年,最长期限可达3年。

 

商标贷款的条件: 

1. 取得经国家商标局核准的《商标注册证》、商标专用权可依法转让(产权明晰)、商标价值经具有资产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评估; 

2. 企业至少连续三年盈利,在行业中具有相当的规模,有稳定的产品和市场,管理和财务核算规范。 

3. 属于中国驰名商标或省市著名商标(须在有效期内),且商标使用已超过三年; 

4. 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股东无不良信用记录;在工商、税务、海关等部门无不良记录。 

 

商标贷款的流程:

 1. 企业和银行双方达成商标贷款意向;

2. 由企业或银行委托专业的评估机构,对商标价值进行评估;

3. 银行和企业签订贷款意向书;

4. 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进行商标质押登记,取得质权证。

5. 银行拿到质权证后向企业放款,有的银行在贷款过程中还需第三方机构进行担保。 

 

向商标局申请商标贷款质押登记应准备的材料:

1. 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申请书(可在一份申请书中载明需要质押的多个注册号); 

2. 出质人和质权人的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需经年检有效);

3. 《商标注册证》复印件,如果注册人发生改变,还应附送相关证明的复印件;

4. 商标专用权质押合同和主合同原件或经公证的复印件(合同由法人代表授权的人签署的,还应附有关授权文件);

5. 具有无形资产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出具的商标价值评估报告;

6. 提交双方出具的商标质押登记代理委托书。

咨询电话:18600265582   王清华

电话咨询获取底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