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法忘记,无法逃出,在一曲曲里回旋,初月清瘦了字句,落寂中,写了一半想念,写了一半忧伤。
我司代理天津港进口马来西亚/韩国/日本/土耳其/阿拉伯食品报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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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食品在我国进口的产品中占得比重是最大的,加上食品的安全的重要性,我国对进口食品报关报检也开始严格起来。为了能够顺利通关,进口商首先要做到的就是把相关文件都备齐,接下来就可以交托我司操作。接下来小编就具体的讲一些关于我司操作一般贸易食品进口报关的方法。
一、首先进口商在办理一般贸易食品进口报关前需要准备以下资料
1.出口企业卫生许可证;
2.产品生产商或经销商营业执照;
3.该产品在生产国(地区)的允许销售的证明或原产地明;
4.商标授权使用书或授权加工书;
5.标签所标注内容的说明材料;
6.食品标签的样张5套,难以提供样张的,可提供有效照片,或者扫描打印样张。
二、一般贸易食品进口报关收货人要准备好相关的材料
其中包括货物的品质证书、产地、安全卫生证书、农药及熏蒸剂、添加剂使用证明等单据。在货物入境申报时,进口食品收货人须将这些单据与其他货运单据及商业单据一同提供给检验检疫机关。进口预包装食品时,应提前印制中文标签,其内容应符合《食品标签通用标准》(GB7718-94)之规定。
三、关于一般贸易食品进口报关到港后的申报
1.进口食品进港后,要由进口商或代理人向口岸检验检疫机构申报,并提供相关货运单据、商业单据、卫生资料等。
2.上述材料经审查合格后,为尽快疏港,监督人员将开具“卫生检验放行通知单”,货主凭此单报关、提货。
3.货物通关后,应存放到口岸检验检疫机构认可的库房,监督人员将对货物进行现场卫生检查和卫生监督,同时随机抽取部分样品。
4.监督人员根据我国食品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参照输出国(地区)食品卫生状况,货物在运输、贮存中的状况及现场监督情况,确定检验项目,将样品送实验室检验,在此期间,货物应封存,不得使用或销售。
5.如经检验合格,检验检疫机构将出具卫生证书,该批食品可以使用或销售;如经检验不合格,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该批货物将视不同情况,给予销毁、退货、改做它用或重加工后食用的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