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季明环保-----设备销售提成、奖励办法
《设备销售提成、奖励办法》
各经销商:
为了尽快把公司拥有的、目前国内最先进的“垃圾不落地‘LJ’五化处理技术”及设备推向全国市场,占领国内外垃圾处理市场的制高点,打造“季明环保”品牌,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拟在全国各地诚招专营、兼营经销商,为了更好地协助各经销商开展业务,达到长期合作,共同发展之目标,特制定《设备销售提成、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望各方认真执行。
一、经销商职责;
1:负责设备的市场渠道开拓与销售工作,逐步扩大设备的销售区域、扩大设备的市场占有率。
2:与客户保持良好的沟通,实时把握客户需求,为客户提供主动、热情、满意的服务。
3:认真学习,尽快了解行业销售特点,掌握该行业的竞争情况,努力提高营销业务水平、职业道德水平。讲究销售礼仪,注重职场形象,给客户留下良好的个人、企业形象。
4:遵纪守法、合法经营,在经营本业务其间,所发生的任何事故,均由各经销商自行负责;以本业务名义,从事其它活动,引起的法律纠纷,全部由各经销商自行承担。
5:负责设备销售所有前期费用支付,并负责与客户签订设备销售合同,以及催收货款。
6:组织建立客户档案,每月递交公司一份。
7:各经销商可以同时销售其它产品,但不得销售其它公司的同类产品,一经发现,即取消其经销商资格。
二、公司总部职责:
1:负责对各经销商的技术支持,以及相关证件、执照、公司彩页、资料的提供(资料费1万元,共一套4本,《国家环保产业政策文件》、《季明环保资格证明文件》、《环保项目工作指南》、《城市生活垃圾LJ五化处理技术文件》)。
2:各经销商工作需要时,公司总部可派人前往协助工作,各种相关费用由各经销商承担(差旅费、住宿费按实际发生计算;技术服务费按1000元/天计算,(以机票为准)。
3:负责各经销商上岗前的培训,颁发《授权书》以及名片的印制。
4:负责各经销商提成、奖励等的及时发放,发放方式按公司与客户签订的设备订购合同付款方式发放。
三、销售提成与奖励办法
1:经销商业务提成:按设备订购合同总额的5%提成。
2、奖励办法:年销售业绩超过2000万元的(含2000万元),公司可免加盟费授权成立地区级代理商;年销售业绩突破3000万元的(含3000万元),公司可免加盟费授权成立省级代理商。
3、年销售业绩超过2000万元(含2000万元),除以上提成、奖励外,公司另外奖励价值15万元的中华轿车一台(手续费自理),可累计奖励(按年结算)。
四、商业与技术保密费
1、公司所提供之技术资料、设备清单、设备出厂价格,以及客户信息,均为公司一级商业机密,各经销商必须严格保密,任何时间不得将信息泄露给公司外的第二方,如有泄露,并给公司造成损失后,公司除扣除全部提成外,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2、公司的技术秘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操作手册、技术文档、相关的函电,等等。
3、各经销商支付公司的保密费为每年2万元人民币(此合同签署前,各经销商须将此款打入公司指定账号);合作期间,每年此日各经销商须将以上款项打入公司指定账号,逾期30个工作日未付即视为违约,此《办法》自行作废。
4、成功签约一个设备订购合同后,公司全额返还各经销商资料费与保密费。(也可以先不交保密费,等项目要落地,公司要与甲方签订设备订购合同之前,再签此协议,主要是为了保护经销商的利益)。
此《办法》一式2份,各经销商、公司总部各一份。各经销商签字、画押或盖章,并缴纳公司保密费,经培训合格后,即为公司专营或兼营经销商,并以此《办法》作为与公司总部的协议书,各经销商的身份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作为协议附件,与此《办法》一并留档备案。
(以下无正文)
各办事处或个人 上海季明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签字 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盖章
2014年04月01日
季明环保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上海浦东龙东大道5385号龙东大厦203室
公司电话:021-38682976
工厂地址:上海浦东曹路镇人民塘北路1099号
工厂电话:021-68785611
技术发明人:杨计明 手机:13162520983
工作QQ:574316844
E-mail:yjm52363584@163.com
网址:www.jiminghuanba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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