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兰州新区南绕城快速路照明工程采购及安装、兰州新区纬二路照明工程采购及安装资格预审公告
招 标联系人:李丽 罗启
2015-06-10
:开标时间:
:所属行业:机械电子电器
:标讯类别: 国内招 标
:资金来源: 其他
:所属地区:甘肃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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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新区南绕城快速路(经一路至经十三路至中快速路)照
明工程采购及安装、兰州新区纬二路(经七路至经十二路)
照明工程采购及安装资格预审公告
交易编号:GJ150609796
1.招 标条件
本招 标项目兰州新区南绕城快速路(经一路至经十三路至中快速路)道路工程及兰州新
区纬二路(经七路至经十二路)道路工程已由兰州新区经济发展局以新经发投资〔2013〕17
号及新经发投资〔2013〕265 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兰州新区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为自筹及银 行 贷 款,招 标人为兰州新区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 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照明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 标,特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 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兰州新区南绕城快速路起点与现状机场高速相连,终点接东绕城快速路,本次实施路段:
南绕城快速路(经一路-经十三路),道路全长 5.68km;南绕城快速路(经十三路-中快速路)
道路工程起点位于南绕城与经十三路交叉口西侧,终点位于南绕城与中快速路立交主线,道
路全长 4.376km,道路规划等级为城市快速路,设计车速为 60km/h,双向 8 车道,路幅宽
度 40m,道路两侧各设 20m 绿化带,总宽度 60m,路面结构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内
容主要包括道路、桥涵、给排水、中水、照明、绿化、交通及附属工程。兰州新区纬二路道
路工程西起经七路,东至经十二路,道路全长 2204.667 米,道路规划等级为城市次干路,
设计车速为 40 km/h,双向 4 车道,路幅宽度 46 米,道路两侧各设 10 米绿化带,道路总宽
度 66 米。工程内容主要包括道路、桥涵、排水、中水、照明、绿化、综合管线及其它附属
工程。
2.2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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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计划工期: 60 日历天。
2.4 招 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范围内全部照明工程内容的采购及安装(具体以工程量清单
为准)。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生产或供应本
项目所需、满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本次招 标的技术标准要求的制造商或联合体(厂家),
且牵头人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在设备、人员、资金、质量及环保等方面具有
完成本项目的能力;
3.2 投标生产厂家近三年(2012 年 6 月至今)内至少具有 1 项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 500 万元的
类似产品供货和安装业绩,且运行良好(附中标通知书、供货合同、及用户书面证明材料,
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方须提供路灯照明相关设备检测报告。
3.3 投标申请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格和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
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格;近三年(2012 年 6 月至今)有同类工程施工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
为准并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
3.4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施工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
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质量负
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全员均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证书(安全生产负责人与安全员可为同一人);项目管理人员均为本企业在职人员,施工员、
质检员、机械员或材料员必须具有相应的岗位证书,造价员须具有全国造价员资格证书,中
标后未经招 标人允许不得更换(附社保证明);
3.5 甘肃省外施工企业具有按甘建建〔2010〕617 号文件规定办理的进甘备案手续;
3.6、投标方应具有相应专业设备及专业技术(研发)实力,中标后在新区成立分支管理和
服务机构,建立本地化技术力量、售后服务及保障措施;投标文件应明确设备安装施工日常
管理和后期维护及能效测评跟踪等服务事项;须配合新区建设主管部门开展兰州新区市政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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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照明技术应用相关技术研发、业务培训等工作。
3.7 本次招 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牵头人须为供货的制造商, 并附联合体协议书。
3.8 本项目采用资格预审。
4.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请申请人于 2015 年 6 月 10 日 18:00 至 2015 年 6 月 15 日 18:00 自行下载购买,
每标段 1000 元,售后不退。
联系人电话:15801622267
联系人邮箱:liliztb@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