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赤峰市敖汉旗农业综合开发小山中型灌溉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监理标段招标公告
投资金额:1423万元
2、投标人报名时须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二份(复印件加盖公章):
④提交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或赤峰市检察机关出具的工程建设领域无行贿行为证明材料。
所属地区:内蒙古
招标人:敖汉旗小山灌区工程建设管理处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赤峰市敖汉旗农业综合开发小山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已由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以 内水农【2015】63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自治区财政、赤峰市财政、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36:0.04:0.02,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工程名称、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名称:赤峰市敖汉旗农业综合开发小山中型灌溉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监理招标
建设地点:赤峰市敖汉旗
标段划分:本项目监理共划分1个标段
施工计划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
监理计划服务期为: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工程竣工验收结束为止)
计划投资:1423.42万元。
招标范围:以下工程的监理工作
(1)衬砌和整治干渠14km,其中衬砌干渠7km,整治干渠7km
(2)东他拉扬水站改造工程:更新水泵机组、过流部件及附属设备,配套主要输电线路及配电设备,改建厂房及出水池。
(3)渠系建筑物工程:改建干渠节制闸4座;改建支渠进水闸15座;改建农桥4座;改建测流桥1座;改建管理房1处,面积272m2。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企业,并承担过同类水利水电工程项目的建设监理工作,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服务能力。
3.2投标人须在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完成企业信用档案登记备案后,方可参加投标和从事水利工程建设等活动,未完成登记备案的不得投标。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人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2015年7月14日至2015年7月20日,每日9时00分至11时,15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不受理))
①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身份证;
②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等级证书(副本)
③监理企业必须在自治区水利厅完成企业信用档案登记备案;(附网络截图)
⑤企业法定代表人本人报名时,须提交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并携带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身份证以外的全部上述资料。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5年7月15日至2015年7月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受理),每日9时00分至11时00分,15时00分至17时00分,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8月6日9时00分,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李丽 罗启
联系人电话:15801622267
联系人邮箱:liliztb@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