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电机命名规则 国家为了规范和管理柴油发电机组,对柴油发电机组的名称和型号编制方法做了统一规定,根据JB/T1403-99的规定,机组的型号命名规则如图所示1234567图中从左到右7个格的含义如下: 1--用数字表示发电机组的输出的额定功率,单位为KW; 2--用字母表示发电机输出电流的种类,其中G表示工频,P表示交流中频,S表示交流双频,Z表示直流; 3--用字母表示发电机组的类型,F表示陆用,FC表示船用,Q表示汽车电站,T表示挂车; 4--用字母表示控制特征,缺位时表示手动,Z表示自动化机型,S表示低噪声机型,SZ表示低噪声自动化机型; 5--用数字表示设计序号; 6--用数字表示变形代号; 7--用字母表示环境特征,缺位时表示普通型,TH表示温热带型。 例:75GFS3表示额定功率为75KW,交流工频,陆用,低噪声,设计序号为3的柴油发电机组。



应急发电机的选择
应急发电机一般宜选用高速、增压、油耗低、同容量的发电机组。高速增压柴油机单机容量较大,占据空间小;柴油机选用配电子或液压调速装置,调速性能较好;发电机宜选用配无刷励磁或相复励装置的同步电机,进行较可靠,故障率低,维护检修较方便;当一级负荷中单台空调器容量或电动机容量较大时,宜选用三次谐波励磁的发电机组;机组装在附有减震器的共用底盘上;排烟管出口宜装设消声器,以减小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1)容量的确定:应急发电机组作应急用,经常处于待机应急起动状态,连续运行的时间不长,一般不超过8h,因此可按“备用功率”来确定容量。按一级负荷的容量之和(不计备用容量),考虑经修正后的机组容量,并能满足一级负荷中一台电动机的起动要求,据此以确定应急柴油发电机组的容量。应急发电机一般选用三相交流同步发电机,其标定输出电压为400V。(2)台数的确定:一般选用1台自动化、转速1000~1500转/分、无刷励磁、400/230V、三相四线带控制屏、充放电设备及共用底盘的发电机组。可要求共用底盘带日用油箱,以减少管路和占用面积。另外从可靠性考虑也可以选用2台机组并联进行供电。供应急用的发电机组台数一般不宜超过3台。当选用多台机组时,机组应尽量选用型号、容量相同,调压、调速特性相近的成套设备,所用燃油性质应一致,以便进行维修保养及共用备件。


发电作特性机工:
表征同步发电机性能的主要是空载特性和负载运行特性。这些特性是用户选用发电机的重要依据。
发电机空载特性:
发电机不接负载时,电枢电流为零,称为空载运行。此时电机定子的三相绕组只有励磁电流If感生出的空载电动势E0(三相对称),其大小随If的增大而增加。但是,由于电机磁路铁心有饱和现象,所以两者不成正比。反映空载电动势E0与励磁电流If关系的曲线称为同步发电机的空载特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