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 产品信息
03 08 2021

南宁社保代买,代缴南宁五险一金,南宁人事外包公司  代买南宁五险  南宁社保代理

当前位置: 首页> 商务服务、广告> 其他商务服务> 保险
来源:[广州骏伯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先生
手机:13431007953
电话:020-38023598(8303)
传真:020-38023722
QQ:852001335
Email:hyzhr301@126.com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广州市华景新城华港商务大厦东塔
品牌:
价格:40.00 元/1
供应地:广东省广州市
产品型号:

关键词:代缴南宁社保,南宁五险一金代办,南宁工资代发,南宁劳务派遣,南宁人力资源公司,咨询热线:13431007953(微信同号),QQ:852001335

如果违反劳动合同公司承担什么责任

“须提前一个月提交书面申请书”的约定违法:劳动者提前一个月递交辞职书的,不需要向单位申请,也不需要单位批准,这是法律赋予劳动者的权力而不是用人单位给予的权力,劳动者只要尽到提前通知的义务就行,单位没有是否批准的权力。这是属于无效的。

“乙方须承担合同期限内甲方为乙方缴纳的所有社保费用”、“并承担合同期限内甲方为乙方缴纳的所有社保费用”的约定违法:缴纳社保本来就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用人单位没有权力将其义务转嫁到劳动者身上。这是属于无效的。

“如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擅自离职的,视为乙方严重违约,乙方必须向甲方支付一定的违约金”的约定违法:只要劳动者提前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辞职的,就不存在单位同意的说法,不需要单位同意。并且违约金的约定也违反了劳动合同法十五条规定,这是属于无效的。

“违约金标准按甲方擅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近三个月内甲方付给乙方的平均月薪收入乘以未履行的合同期限计算(以月为准,未履行的合同期限超过三个月的按三个月计算)”的约定违法:一方面违约金的约定本身就违法,另一方面其计算方法也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骏伯人力集团成立于2003年,18HR外包经验,国内60家分公司,300多个操作网点,一对一专业服务,值得信任。

1、全国社保、公积金代缴      2、代发工资、劳务报酬

3、劳务派遣、代签劳动合同    4、代买单工伤

咨询热线:13431007953(欧女士)微信同号

办公QQ852001335      

关键词:代缴南宁社保公积金,南宁工资代发,南宁劳务派遣公司,南宁人力资源公司,南宁社保代理公司

电话咨询获取底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