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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贸区税收政策的特点
随着自贸区的兴起,越来也多的企业在自贸区注册公司随之想了解自贸区的税收政策。依据关于印发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的通知,将探索与试验区相配套的税收政策。
首先,自贸区内实施促进投资的税收政策。注册在试验区内的企业或个人股东,因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等资产重组行为而产生的资产评估增值部分,可在不超过5年期限内,分期缴纳所得税。对试验区内企业以股份或出资比例等股权形式给予企业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的奖励,实行已在中关村等地区试点的股权激励个人 所得税分期纳税政策。
其次,自贸区内实施促进贸易的税收政策。将试验区内注册的融资租赁企业或金融租赁公司在试验区内设立的项目子公司纳入融资租赁出口退税试点范围。对 试验区内注册的国内租赁公司或租赁公司设立的项目子公司,经有关部门批准从境外购买空载重量在25吨以上并租赁给国内航空公司使用的飞机,享受相关进 口环节优惠政策。对设在试验区内的企业生产、工并经”二线”销往内地的货物照章征收、消费税。根据企业申请,试行对该内销货物按其 对应进口料件或按实际报验状态征收关税的政策。在现行政策框架下,对试验区内生产企业和生产性服务业企业进口所需的机器、设备等货物予以免税,但生活性服 务业等企业进口的货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相关规定明确不予免税的货物除外。完善启运港退税试点政策,适时研究扩大启运地、承运企业和运输工具等试点范 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