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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汉市武汉市硚口区古田四路17号1单元201室
品牌:汽车通勤服务
价格:面议
元/件
供应地:湖北省武汉市
产品型号:LL1837
承租人在租赁期内,有义务妥善保管好,使用好所租用的汽车及其有关的证件,保持车身清洁直到归还租赁公司为止。如有遗失应即时通知租赁公司及有关部门。租赁是日常生活中常见的一项法律活动,为了尽可能避免在租用过程中产生不必要争议,所以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注意相关事项。 在租赁期内,承租人要按《车辆使用手册》操作及保养。在出车前,必须作常规检查,如机油、刹车油、冷凝水、轮胎气压和灯光等,若发现问题,须速送租车公司指定的维修点维修,否则后果自负。 通勤为城市制造不少麻烦。交通挤塞和新的城区发展都会为环境造成损害。通勤一词最早应当是在铁路系统使用的,直到现在铁路系统仍把异地职工乘车上下班叫做跑通勤。而在社会其他行业这个词已很少使用。究其来源,“通勤”是个舶来词汇,是从日文汉字“通勤(つうきん)”直接引用的。众所周知解放前我国大部分铁路由日本人控制,铁路公司管理体制、技术标准、技术术语直接使用日文汉字。解放后部分词语沿用至今,像“通勤”、“乘降”等词语,国内一般只在铁路系统内部使用,而在日本这些都是大众词汇。 四、 租赁合同之保证金条款 在租赁物租赁合同订立时,合同双方当事人都尽量避免风险,预防欺诈,承租方应在合同订立前交给出租方一定的保证金或押金,应根据实际情况在租赁物价值范围内决定押金的数额。同时对于保证金退还的条件,应进行明确约定。 五、 租赁合同之转租条款 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承租方是否可以转租。 1、作为承租方,经过出租方的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出租方和承租方原有的租赁关系不因转租而影响。 2、承租方未经出租方同意,擅自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的,出租方可以解除租赁合同,因转租造成租赁物损坏的,承租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