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禾美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4月,前身为高速广告,是一家在浙西地区首创的综合性专业广告策划传媒公司。 禾美文化传媒与您分享: 中国古代招牌和幌子 招牌主要用以表示店铺的名称和记号,又称“店标”,其中有横招、竖招、墙招、坐招等等,把字号题写在门、柱、屋檐、墙壁或柜台上。招牌形式比较固定,但文词各有千秋。如北京“全聚德”、“六必居”、“同仁堂”等。老子号招牌,实际上已成为经营者的品牌标志,流传至今,比如“王麻子剪刀”、“狗不理”等。不少招牌还隐藏着许多人文故事,成为我国一大文化特色。幌子主要表示商品不同类别或不同服务项目,又称为“行标”,可分为形象幌、标志幌和文字幌。 形象幌即是以商品或实物、模型、图画等为特征,使经营的商品突兀,显赫,一目了然。如烟店门前挂一木制汏烟斗、酒店门前挂葫芦或放置一酒坛。中药铺门前摆放一制作药材的铁“碾子”、袜铺门前挂袜子。形象幌在当时是比较流行的。 标志幌主要是旗幌,即酒旗。如《水浒传》景阳冈酒店前的酒旗。另外,旅店、饭店以灯笼做幌子也是古代比较普遍的一种广告形式。尤其是夜晚,炫目灯笼格外吸引人,近似于现代的霓虹灯广告。 文字幌多以单字如茶、药或双字及双字以上表示经营的商品品种,如米局等。有时招牌和幌子相互结和运用,尽现民间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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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的要素
以广告活动的参与者为出发點,广告构成要素有:广告主,广告公司,广告媒体,广告信息,广告思想和技巧,广告受众,广告费用及广告效果。
以大众传播理论为出发點,广告信息传播过程中的广告构成要素主要包括:广告信源、广告信息、广告媒介、广告信宿等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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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代,广告被认为是运用媒体而非口头形式传递的具有目的性信息的一种形式,它旨在唤起人们对商品的需求并对生产或销售这些商品的企业产生了解和好感,告之提供某种非营利目的的服务以及阐述某种意义和见解等(韦伯斯特辞典1988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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