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禾美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4月,前身为高速广告,是一家在浙西地区首创的综合性专业广告策划传媒公司。 禾美文化传媒与您分享: 中国近代广告 鸭片战争后,中国开始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外国列强进入中国。外国商人为了推销产品,开始在中国创办商业报纸。如香港英文报《中国之友》等,刊登商品、行业等广告。1853年香港出现第—份中文报《遐迩贯珍》,开始经营广告业务。1858年中国人自己创办的第—份中文商报《香港船头货价纸》,即后来的《香港中外新报》。《中外新报》以商情、船期等广告为主要内容。19世纪60年代,上海成为中国经济枢纽,报业也蓬勃发展。如著茗的《申报》 大量刊登广告。1919年《申报》的发行量增加到3万份,其广告占整个版面约50%。 1914年爆发了第—次世界大战,列强无暇东顾,我国民族工业获得发展,广告进入了发展时期,内容遍及银行、香yan、百货、yi药等行业。据上海《新闻报》1923年记载,广告费收入每年几乎上百万元。同时广告注重文字、编排、绘画等形式,图文并茂,增强了广告艺术性。除报刊广告,其他广告形式如广播广告、霓虹灯广告、路牌广告、橱窗广告等相继出现,各类招牌广告争奇斗妍,引人入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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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现代广告
为了规范中国广告业,1994年全国人大常wei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使得中国广告活动和广告管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广告业步入法制化轨道后得到空前发展。
2002年,中国各类广告公司已超过8.9万家,从业人员75万余人,电视广告、报纸杂志广告以及网络媒体广告,总计收入可达以亿元为单位的三位数字,其他广告如户外路牌、灯箱广告等具有中国特色的广告形式也不断被开发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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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招牌和幌子
招牌主要用以表示店铺的名称和记号,又称“店标”,其中有横招、竖招、墙招、坐招等等,把字号题写在门、柱、屋檐、墙壁或柜台上。招牌形式比较固定,但文词各有千秋。如北京“全聚德”、“六必居”、“同仁堂”等。老子号招牌,实际上已成为经营者的品牌标志,流传至今,比如“王麻子剪刀”、“狗不理”等。不少招牌还隐藏着许多人文故事,成为我国一大文化特色。幌子主要表示商品不同类别或不同服务项目,又称为“行标”,可分为形象幌、标志幌和文字幌。
形象幌即是以商品或实物、模型、图画等为特征,使经营的商品突兀,显赫,一目了然。如烟店门前挂一木制汏烟斗、酒店门前挂葫芦或放置一酒坛。中药铺门前摆放一制作药材的铁“碾子”、袜铺门前挂袜子。形象幌在当时是比较流行的。
标志幌主要是旗幌,即酒旗。如《水浒传》景阳冈酒店前的酒旗。另外,旅店、饭店以灯笼做幌子也是古代比较普遍的一种广告形式。尤其是夜晚,炫目灯笼格外吸引人,近似于现代的霓虹灯广告。
文字幌多以单字如茶、药或双字及双字以上表示经营的商品品种,如米局等。有时招牌和幌子相互结和运用,尽现民间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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