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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 09 2021

招投标/同安新城综合交通枢纽(设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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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江苏新蓝天钢结构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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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同安新城综合交通枢纽(设计)招标公告
2015-06-02   

    招标编码:CBL_20150602_169987411
    开标时间:
    所属行业:市政房地产建筑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他
    所属地区:福建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厦门公交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的编号为 DL厦设招字(2015)第008号 (招标编号)的 同安新城综合交通枢纽(设计)(招标项目名称)已由 厦门市发展改革委(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厦发改交能【2015】3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 设计 (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设计单位。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 同安新城综合交通枢纽(设计);

2.2. 建设地点: 同安区西柯镇 ;

2.3. 工程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44766.727㎡,总建筑面积约72149㎡(其中地上62149㎡,地下10000㎡,为地下一层停车库)。建设内容有:长途客运汽车站(一级)、公交综合停车场(公交枢纽站、公交调度中心、维修场等)、多层客运及公交停车库、出租车休息站、内部自用加油(气)站、充电功能等综合服务为一体的大型公共建筑综合体。(包括拟设计工程的用地面积、建筑密度、绿地率、规划总建筑面积、建筑高度、层数、栋数等);

2.4. 投资总额:人民币37101.09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32002.40万元;

2.5. 招标类型:实施性方案设计招标(概念性方案设计招标、实施性方案设计招标);

2.6. 招标范围和内容

招标范围: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工程概算的编制)、施工图设计、后续设计服务等。(工程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后续设计服务……)。

2.6.1. 内容:建筑安装工程、室外总体工程、装修工程(建筑安装工程、装修工程、室外总体工程等);其中施工图设计包括建筑、结构、通风、给排水、电气、环保、消 防、人防、抗震设防、节能、安防、市政配套、智能化、绿化等(建筑智能化工程、幕墙工程、钢结构工程、消 防设施工程、人防工程和环境工程等)专业工程。

2.7. 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待定。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 质或建筑工程行业设计甲级资 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 质的设计单位,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若投标人的资 质为设计综合甲级,则须满足《工程设计资 质标准》中与本项目相对应的设计类型对人员配置的要求);(设计资 质类别及等级,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还要提出勘察的资 质要求)资 质;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壹 级国家注册建筑师执业 证书;

3.3. 投标人及其拟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 1 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本条仅适用于大型工程设计项目)。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五年内(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设计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两层及以上客运(或公交)停车库(楼)或一级汽车客运站项目,(建筑面积、层数、造价等);

3.4. 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5.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预审 (资格预审、资格后审)。

4. 获取招标文件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6月3日至2015年6月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

4.2. 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每份售价200元,售后不退。招标项目的设计有关资料每份售价 / 。

5. 评标办法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排序法 (记名投票法、排序法) 。

6. 投标保 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 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保 证金须在递交《资格审查文件》截止时间前从其基本帐户汇入本招标公告中所提供的招标人指定的账户并到账,有关银行单据复印件或接收投标保 证金单位开具的收款 证明复印件应放入资格审查文件中;

6.2. 投标保 证金提交的方式:以银行电汇或银行转账形式提交,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的投标保 证金可采用年度投标保 证金形式提交;

6.3. 投标保 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伍万元整 (¥50000元)。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申请人递交《资格审查文件》 截止时间为:2015 年6月15日9时00分,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5年7月20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7.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拟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7.2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8条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刘建军
联系方式:15201356317
邮  箱:zb88118@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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