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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 09 2021

招标:海口港秀英港区13#泊位局部修复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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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江苏新蓝天钢结构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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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海口港秀英港区13#泊位局部修复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2015-05-27   

    招标编号:
    招标编码:CBL_20150527_15006814
    开标时间:2015-06-18
    所属行业:水利桥梁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它
    投资金额:1747万元
    所属地区:海南
   
海口港秀英港区13#泊位局部修复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口港秀英港区13#泊位局部修复工程 已由 海南省港航管理局以琼港航发[2015]55号文批准备案,项目业主为 海南港航控股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在 海口市海口港秀英港区,工程规模:13#泊位局部修复工程,修复范围为153.6m。计划工期: 共180 日历天。招标范围:本项目设计和施工工程总承包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有水运行业甲级(或以上)设计资 质和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资 质。

3.2、同时具备以下业绩: 2009年1月1日以来至少具有一项沿海码头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的业绩(独立完成)。

3.3、投标人负责本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必须为一级注册建造师(港口与航道);且近五年担任过沿海码头项目经理。本项目设计的设计负责人必须为注册土木(港口与航道)工程师;且近五年担任过码头设计负责人。

3.4、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工商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营业执照,企业财务状况、社会信誉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务被接管、破产或关、停、并、转状态;

3.5、有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资 质的投标人还应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  证,安全记录良好。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同一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和母公司只允许一家单位在同一标段投标,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直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 年 05 月 27 日至 2015 年 06 月 03 日每日上午9时到12时下午15时到17时(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和保  证金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 年 06 月 18 日 9 时 30 分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刘建军
联系方式:15201356317
邮  箱:zb88118@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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