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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 09 2021

“招标”龙丽丽龙高速公路2015年沥青路面就地热再生工程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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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江苏新蓝天钢结构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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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龙丽丽龙高速公路2015年沥青路面就地热再生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2015-05-26   

    招标编号:
    招标编码:CBL_20150526_14967461
    开标时间:2015-06-18
    所属行业:交通运输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它
    所属地区:浙江
   
1.招标条件

龙丽丽龙高速公路2015年沥青路面就地热再生工程已由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立项,项目资金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本次招标项目施工地点位于浙江龙丽丽龙高速公路龙丽段(S33), S33:K37+110-K156+910,主线总长119.8公里。主要工程量为:就地热再生14.54Km,约58160 m2。

2.2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共设一个标段(龙丽合同段)。

2.3 招标范围:龙丽丽龙高速公路龙丽段沥青路面就地热再生14.54Km(注:可根据路面实际情况重新调整,选择实施路段)。

2.4 计划工期:本次招标项目计划工期为:2015年6月25日-2015年7月31日,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路面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 质,或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从业资 质 证书二类(甲级)及以上资 质,或公路养护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 质,且具备安全生产许可 证,2012年1月1日以来(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在运营高速公路上成功完成过一个5万m2以上沥青路面就地热再生工程项目的施工,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投标,但同属于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15年5月27日至2015年6月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时至12时,下午2时至5时(北京时间,下同),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 质 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 证副本、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 证及上述资料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招标人不提供其他参考资料。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及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6月18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09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刘建军
联系方式:15201356317
邮  箱:zb88118@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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