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凉城县2014京津风沙源二期工程水利水保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15-134
凉城县2014京津风沙源二期工程水利水保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经乌兰察布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乌兰察布市林业局、乌兰察布市农牧业局、乌兰察布市水利局以乌发改农字[2015]103号批准建设,招标申请已经由乌兰察布市水利局以乌水发[2015]103号批准。建设资金来源:国家投资、地方配套及投劳折资,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凉城县岱海镇、麦胡图镇、天城乡、六苏木镇、广汉营乡、曹碾满族乡、永兴镇、蛮汉镇、岱海旅游区办事处。
2.2 计划工期:本项目计划开工日期:2015年 6 月 19 日,交工日期:2015年 11 月 30 日。
2.3 合同段划分:本项目招标共划分为施工1个标段。
招标内容:总治理面积4.1万亩,其中,人工造林1.55万亩(乔木0.8万亩,灌木0.75万亩),封山育林1.5万亩。水源工程机电井12眼(折合30处),节水灌溉管网22500米(折合30处),小流域综合治理5平方公里,草种基地0.3万亩,饲草料机械300台,青贮窖0.8万立方米。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1本次招标要求施工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 质,并具有与本招标工程的规模和性质相类似工程的施工经验,同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省外施工企业须具备自治区颁发的准入许可 证方可参与投标。
3.2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形式,通过办法采用合格制。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提出投标申请,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投标人须知
4.1本项目采用资格预审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4.2各投标人在投标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时应提交的文件。
4.2.1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 证、税务登记 证;
4.2.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 证复印件及授权人身份 证;
4.2.3企业资 质等级 证书;
4.2.4省级以上(含省级)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 证;
4.2.5拟派建造师注册 证书、拟派建造师安全考核合格 证书、拟派六大员资格 证书;
4.2.6投标人登记表。
4.3招标报名及投标人资格审查
各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并进行资格审查,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
5 月 13 日至2015年 5 月 19 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进行资格审查。
4.4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售价人民币2000元。逾期不售,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4.5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应保 证其提供的通讯手段(电话、联系人、电子邮箱)一直有效,以保 证有关函件(补遗书、通知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联系人:刘建军
2015-05-12
招标编码:CBL_20150512_14666906
开标时间:
所属行业:水利桥梁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它
所属地区:内蒙古
1、招标条件
联系方式:15201356317
邮 箱:zb88118@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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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江苏新蓝天钢结构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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