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江苏响水近海风电场项目海缆敷设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招标编号:TGT-XNY-JA201542D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苏响水近海风电场项目已由国家发改委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江苏响水近海风电场项目核准的批复》(发改能源〔2013〕1205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将使用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人将使用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进行合同项下的支付。
3.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的工程项目概况:江苏响水近海风电场项目位于响水县灌东盐场、三圩盐场外侧海域,风电场离岸距离约10km(指风电场中心与岸线最近点的直线距离),沿海岸线方向长约13.4km,垂直于海岸线方向宽约2.6km,涉海面积34.7km2,场区水深8-12m(平均海平面起算)。
本项目风电机组招标机型确定为37台上海风能(西门子)4MW及18台金风科技3MW海上风电机组,总装机容量202MW。风电机组叶轮直径分别为130m/121m,轮毂高度分别为90m/85m。风电场配套建设一座220kV海上升压站、84.6km的35kV场内集电线路、12.9km的220kV送出海缆和一座陆上集控中心。
(2)本次招标范围为:江苏响水近海风电场项目海缆敷设工程,即220kV送出海缆敷设工程、35kV场内集电线路海缆敷设工程;
本工程共分两个标段,每个标段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及计划工期如下:
I标段:220kV送出海缆敷设工程所涉及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
(1) 承包人应负责接收本合同工程内敷设安装的全部220kV海底电缆、附属设备以及提供敷设施工所需的各项材料等,在海底电缆制造商(南通中天科技)的生产码头进行海底电缆等设备物资的交货验收。根据供货商提供的设备清单进行清点检查无误后,由发包人、承包人与供货商代表正式办理设备交接手续。
(2) 承包人应负责在上述各项海底电缆设备和材料接货后的清点交接、损伤签 证、存放管理、检查检验,以及从交货地点至安装现场的运输工作。
(3) 根据本工程海底电缆设计路径进行现场复测、放样与优化,完成220kV海底电缆全路径的敷埋施工,包括海底段施工、登陆段施工(含海缆锚固)、穿越海堤段施工、堤后海缆跨河段的敷设施工等内容。
(4) 完成220kV海底电缆登220kV海上升压站平台施工(含J型管中心夹具和限弯曲设备安装),海底电缆与升压站252kV GIS连接施工(含电缆终端制作及安装施工配合),海底电缆在海上升压站平台上的锚固与封堵施工,海缆接地施工,复合缆中光缆与引接光缆及尾纤的熔接、试验。
(5) 完成220kV海底电缆进220kV陆上集控中心工程施工,海底电缆与GIS设备连接施工(含电缆终端制作及安装施工配合),陆上集控中心内海底电缆孔洞封堵、保护,海缆接地施工,复合缆中光缆与引接光缆及尾纤的熔接、试验。
(6) 完成海缆穿越海堤段土建工程的设计、施工和安装,包括穿堤申请报批手续的办理,以及与海堤内外侧养殖鱼塘涉及的利益者之间的协调。
(7) 完成海缆及附件安装完成后的测试、交接试验(包括:绝缘电阻测试、交流耐压试验、光纤衰减试验等等)。
(8) 完成余缆到存储场地(响水海工基地)的转移和安全存储。
I标段计划工期:2015年7月1日开工,2015年9月20日完工。
II标段:35kV场内集电线路海缆敷设所涉及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
(1)承包人应负责接收本合同工程内敷设安装的全部35kV海底电缆、附属设备以及提供敷设施工所需的各项材料等,在海底电缆制造商指定的生产码头进行海底电缆等设备物资的交货验收。根据供货商提供的设备清单进行清点检查无误后,由发包人、承包人与供货商代表正式办理设备交接手续。
(2)承包人应负责在上述各项海底电缆设备和材料接货后的清点交接、损伤签 证、存放管理、检查检验,以及从交货地点至安装现场的运输工作。
(3)根据本工程海底电缆设计路径进行现场复测、放样,完成35kV海底电缆的敷埋施工等内容。
(4)完成35kV海底电缆登220kV海上升压站平台施工(含J型管中心夹具和弯曲限制设备安装)、海底电缆与升压站40.5kV 开关柜连接施工(含电缆终端制作及安装施工配合)、海底电缆在海上升压站平台上的锚固与封堵施工,海缆接地施工,复合缆中光缆与引接光缆及尾纤的熔接、试验。
(5)完成35kV海底电缆登风电机组的施工(含J型管中心夹具和弯曲限制设备安装),海底电缆与40.5kV环网柜设备连接施工(含电缆终端制作及安装施工配合),海底电缆在风电机组上的锚固与封堵施工,复合缆中光缆与引接光缆及尾纤的熔接、试验。
(6)完成海缆及附件安装完成后的交接试验。
(7)完成余缆到存储场地(响水海工基地)的转移和安全存储。
II标段计划工期为2015年8月开工,2016年9月30日完工,其中首批机组2条集电线路海缆敷设2015年10月30日完工,其它线路海缆敷设根据风电机组安装进度安排施工。
4.投标人资格要求(以下条件应同时具备):
(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产品及服务的企业。集团(或总公司)性质的投标人必须明确是集团(或总公司)自身作为投标人,还是集团(或总公司)的下属子公司作为投标人。
(2)本次投标人必须具有以下资 质之一:
①港口与海岸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
②国际海洋工程协会(IMCA)认 证资 质;
③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④海洋石油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
(3)业绩:投标人必须具有至少2个35kV或以上电压等级的海缆敷设工程业绩,同时投标人海缆敷设总长度达到100km以上,其中I标段投标人必须同时具有至少1个110kV或以上电压等级的海缆敷设工程业绩。
(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标准认 证。
(6)投标人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 证,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资金等方面满足施工要求并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7)提供近三年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或相关单位开具的投标人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以及拟任项目经理(如有)无行贿犯罪记录的告知函。
(8)投标人在近5年内有以下情形的则不被接受:
①投标人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②投标人在招投标活动中有串通投标不良行为记录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招标人不接受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法人组成的联合体的投标;两个及两个以上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自然人的关联企业或有关联关系的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以上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所提供的所有资 质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
5.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北京时间2015年4月24日起至2015年5月8日17:00。本招标文件售价为:4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2)投标文件应附上一份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 证金,担保金额为I标段人民币15万元,I标段人民币25万元。未附投标保 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刘建军
2015-04-24
招标编码:CBL_20150424_14317280
开标时间:
所属行业:能源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它
所属地区:江苏
江苏响水近海风电场项目海缆敷设工程招标公告
联系方式:15201356317
邮 箱:zb88118@126.com
09
09
2021
(招标)江苏响水近海风电场项目海缆敷设工程招标公告
来源:[江苏新蓝天钢结构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女士
手机:15201356317
电话:010-68485698
传真:010-68485696
QQ:350093312
Email:13611288847@163.com
地址:北京北京市北京市北京丰台区14号
品牌:
价格:面议
元/
供应地:北京北京市
产品型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