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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 09 2021

[公告]呼和浩特至乌兰浩特(省道101线)霍林郭勒至阿力得尔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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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江苏新蓝天钢结构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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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呼和浩特至乌兰浩特(省道101线)霍林郭勒至阿力得尔公路建设项目桥梁动静载检测招标公告
2015-03-23   

    招标编号:HAQJ
    招标编码:CBL_20150323_13614312
    开标时间:2015-04-13
    所属行业:交通运输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它
    所属地区:内蒙古
   
阿力得尔公路建设项目桥梁动静载检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呼和浩特至乌兰浩特(省道101线)霍林郭勒至阿力得尔公路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呼和浩特至乌兰浩特公路(省道101线)霍林郭勒至阿力得尔段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内发改基础字[2011]2072号)批准建设,项目已具备桥梁动静载检测招标条件,现就本项目桥梁动静载检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项目起点位于白音华至霍林河一级公路、鸿俊铝厂附近,与白霍一级路采用单喇叭互通立交,下穿白伊铁路,路线向北穿过亿城煤矿,跨过查格达河后,在查格达村东侧通过,经过西和村、西和养殖小区,跨越金界壕遗址及和热木特河,向东北展线,经静湖北,设特大桥跨越原省道101线、通霍铁路、中企大道和浑迪音河,沿通霍铁路南侧向东布线至宝日呼吉尔村北侧,之后再次跨越通霍铁路,终止于霍林郭勒市与兴安盟交界处。

路线主要控制点:霍林河西互通、扎哈淖尔工业园、查格达村、西河村、静湖、哈日诺尔工业园区。

主要跨越的道路、河流:国道304线、原省道101线、查格达河、和热木特河、静湖、浑迪音河。

建设标准、规模:路线全长35.14公里。按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路基宽26.0米,设计行车速度100公里/小时,桥涵设计汽车荷载采用公路-Ⅰ级。设互通立交1处,停车区、养护工区、卸载点各1处。

2.2 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呼和浩特至乌兰浩特(省道101线)霍林郭勒至阿力得尔段(通辽市境内)公路桥梁动静载检测招标共划分为1个合同包:本次招标范围包括:标段范围内大桥、中桥桥梁荷载试验检测(包括静力荷载试验、动力荷载试验,分析全线桥梁承载能力和稳定性,确定被检结构物和材料的使用状态等。依据招标人要求或上级主管部门要求或按规范要求检测与工程质量有关的内容。通过上述检测,判断工程质量是否安全可靠,是否达到国家有关规范标准要求并出具合格的检测报告)。

3. 投标人资格及业绩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效独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资格 证书,并具备① 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综合甲级试验检测资 质(含桥梁结构、构件项目和参数); ② 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 证 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3.2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已在本项目中标的土建工程施工及监理单位的自有试验检测资 质单位不允许参加本次投标。

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5 凡被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或内蒙古自治区交通主管部门取消公路工程投标资格的企业,或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投标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3月23日至2015年3月27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

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资格 证书副本、试验检测机构等级 证书副本、CMA计量认 证 证书及附表、基本账户开户许可 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附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理人二代身份 证彩色扫描件),授权代理人身份 证(第二代身份 证)及加盖公章的上述资料的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二套购买招标文件。同时还需要投标人提供采用A4纸打印的单位联系方式信息,包括投标人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座机及手机号)、传真、网址及邮箱等信息并加盖单位公章。根据通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要求投标人参加投标报名时还需要填写投标报名申请表,在投标报名时提供;除上述资料外需要单独递交1份基本账户开户许可 证彩色复印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备案登记不成功的单位将予以退还。

4.3 投标人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招标人提供的通讯手段(电话、传真、邮箱)一直有效,以保 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并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

本项目不组织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4月13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10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刘建军
联系方式:15201356317
邮  箱:liujianjunztb@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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