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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 09 2021

《公告》邹城市2015年度农村饮水改造工程PE给水管材、管件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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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江苏新蓝天钢结构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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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邹城市2015年度农村饮水改造工程PE给水管材、管件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15-03-18   

    招标编号:
    招标编码:CBL_20150318_13512850
    开标时间:
    所属行业:机械电子电器,水利桥梁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国内政府资金
    所属地区:山东
     受 邹城市水利局 委托,就 邹城市2015年度农村饮水改造工程PE给水管材、管件采购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 标 人:邹城市水利局

二、项目名称:邹城市2015年度农村饮水改造工程PE给水管材、管件采购项目

三、项目编号:ZZC2015010-JGK-01

四、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为邹城市2015年度农村饮水改造工程PE给水管材、管件。采购范围:PE给水管约123.289万米。本次招标项目采购预算为666.37万元。详见第四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货物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2.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2投标人须为国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项目采购范围相关内容,且能在国内合法销售并提供相应服务的制造商;

2.3具有PE供水(给水)管材省级或省级以上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2.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5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需提供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 证副本、税务登记 证副本、PE供水(给水)管材省级或省级以上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有效身份 证、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 证明材料。

六、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以及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刘建军
联系方式:15201356317
邮  箱:liujianjunztb@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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