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轿厢视频广告机图片
电梯轿厢广告位租赁合同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深圳市金盾专显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就乙方租赁甲方管理的住宅(商业)小区电梯轿厢设立广告位事宜,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约定:
一、小区情况
1.1楼盘名称
1.2楼盘地址
1.3楼盘性质
二、租赁方式
1、租赁模式
2.1.1 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提供全部承租广告位供乙方使用。
2.1.2 乙方负责电梯内广告发布的具体实施,承担前期投入成本及日常运作所需的费用。
2.1.3 乙方负责广告发布的自主经营,自负盈亏,项目经商的商业风险与甲方无关。
2.1.4 无论乙方运营盈亏情况如何,应向甲方支付约定的费用。
2、实施细则
2.2.1 甲方负责任何与广告牌、画面有关的意外情况发生及时通知乙方。
2.2.2 乙方负责视频广告机的安装、维护、更新及节目制作。
2.2.3 乙方必须保证广告位的完整、清洁。
3、安装数量及方式
2.3.1安装数量:共 108 部电梯,共安装视频广告机: 108 台(每梯 1 台)。
2.3.2安装方式:采用粘贴方式,不许在电梯轿厢壁上打孔。
三、租赁期限
3.1 甲、乙双方合作期限为 2 年。
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为安装期。
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为正式租用期。
3.2 本协议期满后,双方如想继续合作,应在合同到期前30日内提出。
3.3无论视频广告机内的商业广告是否到期,本合同到期后,乙方不得继续使用电梯轿厢广告位,并应将视频广告机进行清除。
四、广告位租赁费用及支付
4.1乙方向甲方支付广告宣传的费用为:每部电梯 600 元/年。
4.2支付方式:乙方每年提前10天向甲方支付一次费用。
4.3如由于甲方原因致使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的数量使用广告位的,则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数量进行计付。
4.4乙方自签定本合同之日起 日内一次性向甲方交纳 ¥ (大写: 元整)作为租用金。甲方于收到乙方支付的款项后,向乙方开具等额的有效发票或收据。
五、甲方的权利义务
5.1甲方的权利
5.1.1 甲方有权利对乙方的安装过程进行监督,如发现乙方违反安装规定可能影响物业设施的安全,甲方有权利要求乙方立即停止安装并限期整改;乙方应在合理期限内予以改正。
5.1.2 在乙方广告发布空缺时期,广告位用于发布公益广告。
2、甲方的义务
5.2.1 甲方应协助乙方做好安装前的协调、准备工作,确保安装的顺利进行。
5.2.2 甲方尊重乙方的付出及收益,不干涉乙方的正常经营,不得以任何形式与第三方进行相同或类似合作。
5.2.3 甲方在未书面通知并征得乙方同意之前,不得以任何籍口擅自拆除或毁坏电梯内的视频广告机;由此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付相应责任。
5.2.4 甲方需及时、如实向乙方反馈业主对广告内容的意见和建议,协助乙方改进工作。
5.2.5 日常使用造成的损耗或遗失风险由乙方承担,甲方不负经济责任,但甲方有责任尽快通知乙方,由乙方重新安装或维修。
5.2.6 在租赁期间,如遇电梯轿厢改建、翻建不能正常使用时,甲方应提前通知乙方,
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方案。
六、乙方的权利义务
6.1、乙方的权利
6.1.1 在本协议规定的合作期间,该广告项目由乙方独家经营,甲方不得再与其他单位或个人开展类似合作。并对安装视频广告机发布信息的客户数量、画面发布形式、内容享有决定权。
6.1.2 乙方负责安装视频广告机,并按双方认定的安装方式及位置进行安装,视频广告机的产权归乙方所有。
6.1.3 为达到合作目的,乙方有权派员定期或不定期进入物业进行节目源的更换、维护、实景拍照存档等,甲方应对乙方人员出入小区提供便利。
6.1.4 本合同期满后,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
6.2、乙方的义务
6.2.1 乙方严格使用向甲方承诺的材料制作,保证其外观漂亮、典雅,能确实起到美化和装饰的作用;乙方对因安装不当而造成对人员或物业设施的危害承担相关责任。
6.2.2 乙方负责视频广告机的日常维护,根据甲方的通知及时、妥善处理意外损坏等情况,乙方人员在物业内进行任何活动需主动向甲方表明身份并说明目的。
6.2.3 乙方负责办理与广告及其发布内容有关的法定审批手续;乙方保证广告发布内容的合法性(不违反国家相关法规);与甲方业务相冲突的广告,如房地产销售、租赁等宣传内容的应先同甲方进行协商,否则视为违约。
6.2.4 视频广告机安装后,当无商业广告发布时,应及时发布公益广告,广告位不能空白。
6.2.5 乙方需按时足额支付甲方的费用。
七、违约责任
7.1如甲方违约,造成乙方不能如期、如数地发布商业广告,则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乙方由此而带来的经济损失。
7.2如乙方违约,造成甲方遭受损失的,应按合同总金额的10%支付甲方违约金并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八、商业秘密
8.1甲乙双方对因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获得本合同,双方对商业机秘密性的文件资料负有保密义务。除因履行本合同需要外,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将秘密性文件资料透露给任何第三方。
8.2该保密义务在本合同终止后继续有效,但商业秘密性文件资料转为公开后,保密义务自动终止。
九、争议的解决及适用法律
9.1如双方就本合同内容或其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进行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租赁物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2本合同的订立、执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国法律。
十、其他
10.1本合同的注解、附件、补充协议、确认书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10.3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0.4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深圳市金盾专显科技有限公司
委托代表: 委托代表: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