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XX季明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合作协议
订立合同双方:
甲 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 方:上海季明环保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改善、挽救人类生存环境,为了人类共同的家园更加美丽,合作双方根据国家环保产业相关政策,在合作双方多次相互考察的基础上,为拓展垃圾处理市场并发展成为国家城市生活垃圾处理领域的领头羊,占领国内市场,形成战略同盟,共同组建成立“XX季明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合作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信互赢的合作原则,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合作项目
合作项目:共同组建成立“XX季明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承接本省生活垃圾处理工程项目。
第二条 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以营业执照为准,合作期满后,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另行签署协议。
第三条 合作公司经营范围
1、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技术咨询及服务。
2、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建设(交钥匙工程)。
第四条 注册资金
注册资金:人民币2000万元。
第五条 合作公司注册地点
注册地点:XX市。
第六条 合作原则
1、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进行经营管理,并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依法经营;
2、遵守商业规则,公平合理、诚信互惠、优势互补,严守商业秘密,维护双方合法权利;
3、确保双方的合法权益,精诚团结、强强联合,以“城市生活垃圾‘LJ’五化处理技术”为母体在环保领域不断发展,力争以最快的速度成为垃圾处理领域的领头羊。
4、统一商标、统一技术资料对外宣传、推广。
第七条 双方的权利、责任
(一)甲方
1、甲方为出资方,出任公司董事长,负责协调董事意见,主持董事会工作,并全面负责公司的经营管理。
2、负责为设立公司向当地主管部门申办企业经营的一切合法手续。
2、委派财务管理人员,主要负责项目资金的管理、监控、计划和安排,确保公司经营状况、资金状况对股东双方的公开,并将公司每个月的财务报表按月及时送达各股东;
3、负责项目的开发、融资以及承接工程项目;充分发挥甲方的地域优势和资金优势,不断扩大项目的影响力及知名度,充分争取地方政府的扶持和帮助,争取各项优惠政策,为项目发展打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4、充分发挥乙方持有的高新专利技术优势,跟进世界高新环保技术的发展步伐,打造高新技术产业品牌,在全国乃至世界树立现代环保产业龙头形象,造福于民。
5、以甲方的地域优势及前期资金投入和后续资金融、投资等优势资源入股,持有分公司70%股权;
(二)乙方
1、乙方技术发明人杨计明出任分公司总工程师职务,负责公司全部技术支持,负责垃圾处理工艺新技术的开发,并提供目前国内比较先进、成熟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艺和技术。
2、负责配合设计院做好项目可研、初设、环评、地勘、设计、审图等工作,以及各种工程费用的控制。
3、负责公司承接工程项目后的设备制造、安装、调试、人员培训等工作。
4、负责委派一般财务人员,主要负责公司资金的使用、发放,确保公司经营状况、资金状况对股东各方的公开;
5、负责公司工程技术人员的招聘、培训、管理,确保工程质量。
6、乙方现有的专利及后续研发的新技术,新产品,甲方享有优先使用权并不另收取费用。
7、乙方提供的技术必须是先进而适用的,具有一定市场竞争力。从技术上有责任确保公司拓展的环保项目投入经济、可靠、实用,并协助公司通过政府的验收等工作。
9、以技术使用费及乙方在该地区现有的市场资源等无形资产入股,持有公司30%的股权,此股权公司增资扩股,股权不变。
第八条 共同责任和义务
1、共同成立“XX季明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对公司进行经营管理;
2、在公司所在区域内,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授权任何企业和个人为公司所在区域的代理。
3、公司将在公司所在区域内以乙方的技术及发明专利展开业务活动,乙方必须保证对公司的技术支持。
4、乙方所拥有的专利技术或非专利技术,甲方在履行合同并支付XX省总代理费后,方可拥有该技术使用权,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私自使用或泄漏乙方的专利和非专利技术。若因此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甲方须赔偿乙方不低于 万元以上的经济损失。
5、合作到期或公司解散后,甲方之技术使用权自动解除,并在5年内不得经营该类业务。
第九条 技术保密与XX省总代理费支付
1、甲方对乙方之技术负有严格的保密责任,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乙方的技术资料泄露给第三方。
2、乙方的技术秘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操作手册、技术文档、相关的函电,等等。
3、甲方支付乙方的XX省总代理费为 万元人民币,此合同一经签署,3个工作日内甲方须将5万元定金打入乙方指定账号,并以此作为本合同的正式生效之日。15个工作日内将195万元打入乙方指定帐号。一个项目完成后将 万元打入乙方指定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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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2016
全封闭 机械化 日处理500吨 生活垃圾分选设备 垃圾分选机 垃圾处理机 垃圾粉碎机
来源:[上海季明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先生
手机:13162520983
电话:021-38682976
传真:021-386829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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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上海上海市浦东新区曹路镇人民塘北路1099号
品牌:季明
价格:2000000.00
元/套
供应地:上海上海市
产品型号:LJ-5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