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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 09 2021

公告】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濮阳市分公司2015年外市电引入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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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石化集团北京燕山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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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濮阳市分公司2015年外市电引入施工项目招 标

 

招 标编号:QT21SG150034
开标时间:
所属行业:能源,网络通讯计算机
标讯类别: 国内招 标
资金来源: 其它
投资金额:700万元
所属地区:河南
招 标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濮阳市分公司

受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濮阳市分公司(招 标人)的委托,对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濮阳市分公司2015年外市电引入施工项目进行公开招 标。资金已落实。现将本项目招 标内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招 标范围

1、项目名称: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濮阳市分公司2015年外市电引入施工项目

2、项目建设地点:河南省濮阳全区

3、项目规模:预算约700万元。本金额均为预估金额,实际建设规模以招方批复为准。结算金额将以实际发生并经甲方审计(自行审计或委托第三方审计)后金额为准

4、工期要求:按发包人要求分批完成,单项工程由发包方与承包方在工程实施前确定各单项工程工期,所有单项工程必须在总工期要求内完成

5、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6、招 标范围:河南省濮阳市辖区,招方负责提供低压电缆主要材料(外电引入铝缆);投方负责除招方供应的主要材料以外的材料购置和施工

7、承包方式:包工部分包料

8、中标份额分配:拟选8家中标人;第一名:18%(濮阳县40%、市区30%、清丰县20%);第二名:16%(濮阳县20%、市区30%、清丰县20%);第三名:14%(濮阳县20%、市区20%、清丰县40%);第四名:14%(濮阳县20%、市区20%、清丰县20%);第五名:12%(范县30%、南乐县30%、台前县20%);第六名: 10%(范县30%、南乐县20%、台前县20%);第七名:8%(范县20%、南乐县25%、台前县30%);第八名:8%(范县20%、南乐县25%、台前县30%)。

二、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且经营范围许可,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100万元。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或由发证单位签章、审核、确认无误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经过公证机关公证与原件无误的复印件(含公证书)。

2、投标人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格或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格或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或其派出机构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具备其一即可)(提供原件)

3、 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原件) 。

4、财务要求: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须提供近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5、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自2012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合同累计总金额至少在50万元以上的项目业绩合同(提供合同原件,框架合同结算单或结算合同)

6、 人员配备要求:

6.1 本项目至少配备1名项目负责人。

6.2 投标人至少需配置1个施工队伍,每个施工队伍施工人员人数要求不少于6人。且各施工队伍至少配备1名安全员,安全员须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每个施工队伍有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或电工作业操作证(高压及低压至少4人,高压不低于2人)。

7、本次招 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中标后不得转包、分包。

8、若投标人注册地省份实行营改增,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税务登记证副本须加盖“一般增值税纳税人”章或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一般增值税纳税人证明材料),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若申请人注册地省份未实行营改增,投标人须出具证明文件,承诺注册地省份实行营改增后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招 标文件售价: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投标保证金:2.5万元。

五、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7月16日9:30时。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招 标联系人:李丽 罗启
联系人电话:15801622267
联系人邮箱:lilizt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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